易創網 | 童年網事 | 超級星寵物 | 動漫星球
無標題文件
易創網創作者作品線上授權協議1

本站創作者(著作財產權人,以下簡稱甲方)與嘉惠集團(易創網EZ-CREATE www.ez-create.net(被授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於乙方平台發表之數位內容,甲方同意:

第一條:授權標的

   甲乙雙方同意,本契約之授權標的為甲方在乙方平台上發表以數位型態呈現之作品。

第二條:授權範圍

   (一)乙方享有甲方於乙方發表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的「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散佈權、出租權」及以任何數位型態呈現授權標的全部或是部分的內容。

   (二)甲方授權範圍: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之線上創作工具於本站創作並發表之所有成果,其著作財產權均屬乙方所有。

      2甲方非使用乙方提供支線上創作工具創作並發表之作品,其授權範圍與授權費用等相關權利,雙方需另訂合約規定之。

第三條:合約期間

   授權之有效期間,自甲方同意本協議,註冊成為本站創作者之日起生效,至授權標的之著作財產權消滅時止。

第四條:授權費用

   依據甲方授權於乙方讓與著作財產權之方式,利潤分配如下:


授權類型

甲方與乙方利潤拆成比例(扣稅之後)

讓與

50%:50%

第五條:著作人格權

   (一)甲方就授權標的有著作人格權。

   (二)若甲方對授權標的並未有著作人格權,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取得前項之授權。

第六條:權利擔保

   (一)甲方擔保授權標的,並未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乙方若因利用授權標的致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時,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應依據乙方要求方式出面協助解決,並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之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金及和解金,甲方並應自行負擔因此所發生之相關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

   (二)乙方負責提供、建置及維護本服務所需之一切機制及系統,包括本服務相關之硬體設備、機房、頻寬、付款機制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同意乙方得將前揭義務之一部委託第三人執行。

   (三)除本協議所明列之同意或授權外,乙方不得將「甲方資料」之全部或一部自行或授權第三人為其他之使用,亦不得以本合約以外之其他任何形式出版發行或轉售。

第七條:協議解釋原則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依著作權法及相關法令解釋之。

   (二)本協議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三)本協議任一部份若經解釋認定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之效力。

第八條: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透過乙方平台發表之任何型態的創作作品,皆屬於甲方原創性的作品。

   (二)甲方的作品不會侵害任何第三者的著作權、肖像權、專利、商標、商業機密等智慧財產權或任何其他私人的公開發表權、隱私權。

   (三)甲方授權的作品不會觸犯到任何法律、規章、法令或規範

      若甲方違反前揭規定,致生損害於他人或觸犯相關法令,甲方應自行負責,若乙方因此遭受損害,甲方亦應賠償。

第九條:違約罰則

   甲方欲提前解約或違反前揭各項條款之一,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之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金及和解金,甲方並應自行負擔因此所發生之相關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條:協議生效

   自甲方同意本協議,註冊成為本站創作者之日起,本協議即自動生效。

第十一條: 協議失效

   協議生效後,甲方需支付乙方一定之費用。甲方若逾期繳費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主動中止與甲方就已發表於易創網作品之利潤分成,甲方不得異議。乙方則可繼續銷售甲方已發表於易創網之作品。

第十二條: 管轄法院

   甲乙雙方同意,本契約若有產生爭議,應依誠信原則協商解決。

   若因本契約涉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關於我們聯絡我們免責聲明服務條款會員規章作者授權協議隱私權保護︱數位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 www.ez-create.net

Site Meter